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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为高职(专科)层次,以“三元育人”为特色,为城市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综合性大学。设有37个高职(专科)专业。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占地2300亩,现有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在校生22000余人。
学院贯彻“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思想,坚持“夯实基础,苦练内功”的育人方针;着力实践院长黄玉林创立具有划时代进步的“健全人格+复合专业+实践能力”的三元育人模式;培育了“待同学为朋友"的新型师生关系,实施了“全开放式现代化教学,半封闭军事化管理”的教学管理,并积极为学生优势就业开拓思路,从2004年起,学院相继与30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采取“定单”式培养和用人单位签订赞助定向合同书,确保了历年毕业生优势就业率均达到96%以上,赢得了“教实学、育真才、严管理、优就业”的广泛赞誉。
二、学院名称: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民办高等院校
四、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梅岭风景区
五、办学条件: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建设了多媒体教学中心、图书馆电子管理系统、校园宽带网络系统等。设有先进的广播电视中心和标准全塑胶的体育运动场。语音设备780座,多媒体教室20个,电子阅览室2个,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开发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实验室,单片机接口技术实验室,电子电工实验室,电气化实验室,经贸管理与财会综合模拟实验室、数控机床实验室、建筑技术实验室,电力系统实验室,金工实习基地等;校外各种专业实训基地28处。艺术学院拥有画室,琴房(包括多媒体教学琴房),练功房及800个座位的大型演出厅等。资产总值2.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设备价值4600万元
六、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高职(专科),全日制脱产。
七、招生对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八、培养目标: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九、招生专业:
统招高职(专科)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社区康复、眼视光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证券投资与管理、保险实务、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物业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律事务、广告设计与制作、文秘、旅游管理、导游、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十、招生办法:
统招专业招生办法:1、我院新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院调档比例按学历教育招生规定执行。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录满为止。4、我院坚决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5、我院对外语要求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6、健康状况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7、我院学费严格按江西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8、我院执行奖学金制度,对贫困学生可安排勤工俭学。
十一、收费和退学退费办法: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规定标准收取;书费、生活用品费(自愿)、保险费(代收)。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
十二、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凡参加2007年高考,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办录取的学生,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学生经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加盖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原文地址:http://www.jxedu.gov.cn/bmgz/mbjy/mbgxjggs001/chgg/2007/05/11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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