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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关于做好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项来源:jxcsedu.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2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师资队伍,全面提升学院的教学、学术、科研水平,学院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08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8]156号)和省教育厅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依据(赣教人函[2008]22号文件会议精神,以“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评聘分开、政府指导”为工作精神,以“重能力、重水平、重业绩、重贡献”为工作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来院工作满一年以上,至20071231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参见人事处公告办事指南栏目相关级别职称资格条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需报省教育厅组织审核。

1、申报评审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送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13份);

4)《个人业务自传》(13份)。

2、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必须对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或破格条件逐条逐项填写,复制时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和大小;

2)申报评审的专业必需填写准确;

3)著作、论文、完成的研究课题等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科研课题如已结题可出具结题证明加盖结题单位公章),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评审业绩,荣誉证书可提供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008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的资历和业绩终算时间为20071231,在此之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省人事厅批准延聘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个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工作量、著作、论文、获奖成果等业绩应是任现职以后至资历终算时间以前取得的;

4)教学管理人员(如班导等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所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可视同于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材料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5)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材料统一编号,填入《业绩材料目录》并在相关的业绩材料的右上角标注“业绩材料××号”,然后用《业绩材料目录》作封面,按照材料编写顺序装订成册(或装袋);

6)业绩证明材料的编号顺序必须与《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中所填写的先后顺序一致,申报人员所填写的工作量、课时量等,均按年度来填写并分别附单位人事、教务部门的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上的设区市(主管部门)一栏,必须填写设区市(主管部门)全称----江西省教育厅,并标注设区市(主管部门)代码,联系电话栏必需填写申报人的固话和移动电话;

8)申报人员在填写《业绩材料目录》时,必须将自己的论文代表作名填写在“代表作1”、“代表作2”两栏内,并在论文代表作的右上角注明“代表作1”、“代表作2”字样,《业绩材料目录》上必须加盖设区市或厅局人事(职称)部门的公章;

9)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职称资格条件要求申报,对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对评审结果造成影响的,由申报人自己负责。

10)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可根据表格样式进行缩印,但必须清晰,在送交申报材料时要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

四、申报时间安排

1 7月15至26日做好职称申报宣传工作,72731日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2008年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 8月18月8申请人将申请表送交人事处,登记购买正式职称申报材料;

3 8月98月15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正式职称申报材料,并开始填写表格;

4 8月168月22所有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证件的原件送交人事处进行初审;

5 823830人事处配合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完成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上报上级部门审评;

6 9月19月10人事处配合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完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上报上级部门审评;

7 11月底12初公示职称评审结果,并核发证书。

 

 

00八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申报工作      通知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20087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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